广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广饶县民政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民政,本机关编制了《广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col/col42052/index.html?vc_xxgkarea=113705230045151081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广饶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乐安大厦864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规范性文件,以县民政局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文件;

(二)县民政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下属事业单位职责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民政领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民政领域相关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县民政局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县民政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民政领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一)人事信息,配合组织人社/公务员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

(十二)其他,即《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grao.gov.cn/art/2024/2/28/art_87895_10369711.html?xxgkhide=1上查阅,也可以到广饶县民政局(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0864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7438/index.html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广饶县档案馆(地址:广饶县花苑路319号;查档电话:0546—6448895、6441279;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图书馆(地址:广饶县花苑路319号;查档电话:0546—6441013;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等场所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现行有效需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饶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饶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广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grao.gov.cn/ysqgk/frontDeptDetail?dept=219下载打印。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现场申请。

广饶县民政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86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1618

电子信箱:grxmzj@dy.shandong.cn(此邮箱为广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广饶县民政局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0864室广饶县民政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57300,联系电话:0546-6441618。

3.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ysqgk/frontDeptDetail?dept=219)。申请部门请选择“广饶县民政局”。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依申请公开流程

●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广饶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0864室

邮政编码:257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1618

电子邮箱:grxmzj@dy.shndong.cn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广饶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0864室

邮政编码:257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1618

电子邮箱:grxmzj@dy.shandong.cn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46-6441618,电子邮箱:grxmzj@163.com),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864,邮政编码:257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广饶县司法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0657室

邮政编码:257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

联系电话:0546-6440969

电子信箱:grxzwgks@dy.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饶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楼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

联系电话:0546-6929682

电子信箱:grxsfjfyysg@dy.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广饶县迎宾路以南民安路以东 

邮政编码:257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

电话:0546-6441476

本指南适时更新

2025年10月27日更新

广饶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docx

广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