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guangrao.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饶县商务局(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0380室,电话: 0546—64564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提升业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1.主动公开。县商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机关职能及简介、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300余条。积极落实政策解读要求,对于文件中专业性强、难以理解的内容,通过图片、视频等更直观的方式,进行深入、形象的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详细解答了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安排专人及时关注网民问题,认真细致做好回复。
我局因职责范围所限,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不涉及《条例》第二十条第(八)至(十四)项等方面信息;本机关未发布规范性文件,特此说明。

2.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持续畅通网络、现场和信件3种申请方式,安排专人定时查看依申请公开线下收件邮箱,不断强化学习依申请公开答复相关业务知识。2024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上年度持平。
3.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的工作要求,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实行“归口负责,集中发布”,严格层级管理,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公开信息由责任股室形成后报办公室统一进行汇总,办公室严格按流程报批后方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我局按照及时、公开、便民原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内容包括办事指南、部门基本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权力运行等。通过“广饶商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商务工作动态资讯等,展示全县商务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亮点。2024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0余条。

5.监督保障。县商务局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保持1名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不变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和落实。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专题培训会3次,开展单位内部专题培训2次,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单位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强化业务督导评价,对各项公开内容严格进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严谨、全面。2024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引起的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商务领域专项政策解读方面仍需加强改进和完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知识储备,通过“学习强国”APP等,紧跟国家商务领域重大政策和新闻实事,不断积累对外贸易、招引外资、商贸流通的产业政策,选取适合我县的内容制作解读素材,广泛进行发布,引领我县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等,学习优秀政策解读案例,特别是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的制作样式,融会贯通,运用到本部门的解读材料中来,提升本机关解读政策的可读性,提升政策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学习研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相关部署安排,本年度重点对我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促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及时上传行政执法信息、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高效完成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建议和提案涉及促进西关小镇健康发展、电子商务领域发展、我县旅游业配套发展、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促进我县消费市场、加大对我县外贸企业扶持力度等六个方面。接到建议和提案后,局办公室根据具体内容,结合业务分工,把建议提案逐一落实到分管股室,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各承办股室树立鲜明的质量导向,把办理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注重增强办理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建议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对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各承办股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各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共同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我局承办的1件建议和6件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间答复完毕,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及时公开。

(四)工作创新情况。积极学习我县部门及其他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优秀案例;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及《主动公开目录》等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群策群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2024年12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饶县新制定的《关于促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现场回答了“支持企业拓市场、保份额”的举措和取得成效、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今年所做的工作、外经贸高质量发展下步工作举措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了这一政策普及的广度和深度。

(五)本年度我局数据统计方面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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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