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饶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六项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增强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环境。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36

5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8

+5

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263

27

行政强制

2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一些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要改进。

(一)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局站股室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时学习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核审,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筛选、校核各科室、单位提交的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调整和更新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二)制度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广饶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时间和程序、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七、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做客广饶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1期。

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十分注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公开乡村振兴、惠农政策等相关内容,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九、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承担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0件,其中主办8件,2件重点议案;承办县政协提案17件,其中主办15件,2件重点提案。

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中国·广饶”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1条,其中:建议提案办理2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10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公示栏、召开会议、网站、新闻媒体等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公示栏公开。对干部职工的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捐款捐物、干部选拔等,采用在局公示栏公布的形式,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2、会议公开。对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等,采用干部职工大会、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3、网上公开。在“中国·广饶”政府网站公布,重点公布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项目,2019年发布相关信息131条;通过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技术信息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4、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十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不发生泄露秘密事件,县农业农村局对拟公开的事项和信息,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开。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多次开展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自查。通过保密审查,没有发现有涉密的信息被公开。

十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各事业单位职能,通过会议、广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完善有关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十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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