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7年陈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陈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71号)要求,根据分管领导工作变动,及时调整了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切实履行主管科室职责,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直各部门、机关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了陈官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具体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各级文件要求,重点对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陈官镇人民政府”网站。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开发了办事指南、热点关注、便民查询、网站留言等栏目,网站页面更加突出陈官地方特色,信息发布更加全面及时,政民互动更加畅通,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网站的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陈官镇政府,今年以来发布政务信息98条。三是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除了运用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广播、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外,各部门还编制了本部门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此外,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贯穿于办文、办会过程中,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三)加强学习培训,严格监督考核。一是坚持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除按时参加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外,我镇每半年召开一次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主要指标,重点考查公开栏目设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规范性等内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加强年度综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专项督查内容,对镇直各部门和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府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底,通过陈官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226条,其中政策公文101条,规划计划22条、报告公告10条、实事工程24条、应急管理10条、工作信息59条。
(二)政府政务宣传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城镇规划等。
(三)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出版《新陈官》10期,在各级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34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今后,我镇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快政府网站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在其他公共场所采用社区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更新补充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陈官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陈官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陈官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陈官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5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1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