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继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需求。
一、概述
在信息公开实践探索中,我局采取了“五个强化”,即强化依法公开、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流程规范、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评价五项措施,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部门网站、明白纸等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分工、工作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及时地公开,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5年,本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局网站更新财经信息42条,通知公告11条,财政改革13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经信息34条,细致、全面的将财政工作展现在网站上,方便了公众了解财政信息,关注财政、支持财政。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受理公众关注热点、社会关切、重大舆情工作,加强民生热线、网上民声群众留言的回复办理。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众对本局工作提出的问询及相关留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类。为方便公众了解本局机构职能情况,根据本局“三定”方案,及时公开了县财政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职责。
2、工作类。根据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取得成效及机关管理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3、其它类信息。为保障公众对本局依法行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方便查阅本局政府公开信息,按时发布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本局积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作用,继续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页的维护和建设,通过该专栏及时公布本局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内容。2015年,共公布各类信息34条。
2、党务、政务公开栏。为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设置了集中公开栏,及时将财政工作动态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增强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时效性。2015年通过公开栏公布各类信息31条。
3、部门网站。我局通过部门网站公布各类信息66条。
4、党务政务公开服务手册。以财政相关知识、机关廉政防控流程、机关职责、机构职能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本局制定印发了党务政务公开服务手册,进一步宣传普及财政知识,加强社会各界对财政职能的认识,争取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强化对财政工作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认真落实专人负责受理公众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努力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5年,未收到公众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因未收到公众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切实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本局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内所有上网信息严格落实撰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复核,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严谨,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公开信息均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工作制度》。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不懈地努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但是,在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上还需要继续探索、改进和提高。2016年,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下附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附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