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码头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广饶县大码头镇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和联系方式。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 0546-6611003。

一 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自2007年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和1 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 1 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 2008 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乡积极、认真、严肃地稳步落实有关事项。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镇党委、政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了政府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答复问题,负责制订各种计划、措施和制度。明确自我监督功能,随时检验自身的工作情况,遏制失误,避免错误,真正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一) 制订《大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准绳,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制定工作细则,加强工作监督,明确工作职责,确立工作进度。将《条例》的实施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属性,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公正办理。

(二)编制《大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对信息进行了梳理;按《条例》的要求编制了《大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按《条例》规定更新我镇政府网站,内容包括《指南》和相关申请表格下载。做好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准备工作。

(四)按《条例》要求对我镇2008年12月20日前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了《大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电子和纸质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我们备有《大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纸质材料,格式规范,随时准备群众的申请和索取,所有申请和资料索取一律免费。

三、保障措施具体有力

我镇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制度、检查评议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工作落实到专人,并设立了监督电话 0546-6611003,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处理各类举报并公布结果。

目前,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基本走上正轨,一切步骤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当然,我们也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我们将不断完善本项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力争给社会以满意的服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本镇通过政府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息公告栏等方式。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 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论何种形式的信息发布都是免费的,公众申请信息的答复我镇目前也无收费要求,因此不存在任何收费情况。今后将参照有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答复进行收费。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乡2008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及申诉案件。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结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为尚存在以下不足:

1、信息公开量还不够大。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加强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做到主动公开信息一个月内在政府公开栏上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接到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同时,将加强监督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

八 联系方式

 

联系 人:武海宁

联系方式:0546-6611259

传    真:0546-6611228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