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乐安街道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乐安街道人民政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和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准确性、时效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6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政策文件22条,会议公开12条,行政权力运行35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规划计划17条,统计信息4条,财政信息41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人事信息3条,民生公益事业68条,公共监管13条,年度重点任务16条,工作信息33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4条;其他信息570条。包含《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六)、(十二)、(十四)项等方面信息“五公开”情况,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情况等有关内容。


2020年我街道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回应解读,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2020年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接收网上民生176条,通过热线办理系统接收民生热线3206条,并已全部处理完结。

(二)依申请公开
我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标准,提高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统一性、准确性。

2020年,我街道新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条,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动为0条。2020年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务信息管理
乐安街道制定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保险、公共文化服务、扶贫领域等17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并对缺失领域情况进行说明。逐个事项列明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等要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确责任科室,层层分工,齐抓共管。


为保障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乐安街道规范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更新。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完善,完善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
2020年乐安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程度达到100%。政务公开平台实现分类功能,实现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会议公开、财政信息、民生公益事业等多模块分类显示,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创新融合,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积极运用政务微信号广饶经济开发区,发布图文材料400余篇,形成政务新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格局。除运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途径,乐安街道同时运用信息公告栏和党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拓宽信息渠道,实现政务信息线上线下有机统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乐安街道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积极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接收群众监督。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
财政信息方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及重点项目绩效信息等信息41条;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医疗保险等方面信息68条;年度重点任务方面,公开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双招双引等信息16条;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公布搬迁补偿方案等信息1条。
(六)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乐安街道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提案14件,其中主办0件,协办14件。建议提案办理现已全部回复完成,其中政协委员提案中我街道主办提案关于对《关于凯泽名苑小区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的答复意见(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04096号提案)已公布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模块,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与政协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年度总结已及时上传。

(七)监督保障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工作规范,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和约束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制度,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制度等作制度流程,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我街道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乐安街道紧抓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为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党政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合及对外发布信息。组织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12165万元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乐安街道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改进空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存在部分政府信息随意性较大,时效性不强;存在材料集中公开现象,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有待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目前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广饶经济开发区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公开载体较为单一。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规范。在严格公开内容、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上仍有进步空间。部分信息内容格式不规范,部分重点领域信息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1、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注重把握信息公开的时效节点,将信息工作日常化。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明确责任任务,提高重视程度。
2、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创新融合,推动线上公开与线下宣传相统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
3、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格式,结合街道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客观总结工作成效,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及时公开,提升重点领域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乐安街道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字〔2020〕43号)、《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广政办字〔2020〕40号)等政策精神,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方面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乐安街道人民政府共公布组织机构等15个一级指标、机构概况等50个二级指标信息共276条,做好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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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
乐安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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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乐安街道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