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县政府要求,2012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截至2012年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公开信息311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县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知情权,有力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健全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广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严格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层层分工,齐抓共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工作规范,结合全县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和约束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监督评议各项制度,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制度、公开信息统计制度、收费标准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紧抓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按照《条例》公开范围的规定,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逐步推广在机关业务运转或公文产生过程中明确信息是否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签字认可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信息发布单位或撰稿人提出具体意见(一级审核),认真填写《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单》,经单位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查签字(二级审核)后,报单位主管负责同志签字审批(三级审核),切实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条,全局电子化达100%。
一是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在网上公布了我局内设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情况,公布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二是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公布了我局各项业务办理的办理依据、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投诉电话等。三是公布有关政策规定及住建局文件。四是公布我局业务工作、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获取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大多都以电话咨询等予以解决。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最大限度的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不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未接到公开权利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