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饶县发改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九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饶县政府门户网站(www.guangra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联系方式:广饶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46-6442006。

一、概述

2009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认真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秩序,在强化组织协调、拓宽公开形式、拓展工作思路、延伸工作渠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按照“真实可靠、及时准确、服务群众、公正公平便民、严格审核、谨慎发布”的原则,我局继续做好了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等方面作了探索,为进一步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培训。除组织干部参加了县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外,我局通过工作会和专题会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规范要求、相关程序、操作知识进行学习、宣传、培训。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县发改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发改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更新完善指南目录。自2009年,修订广饶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来,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发改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发改局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三是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县发改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县发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开设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查询渠道,方便公众咨询、查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县发改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类信息25条,工作信息2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县发改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县发改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收费问题。对当面申请的还免收检索、复印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准予公开,又使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免于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个别股室的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一些股室信息没有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及时送交纸质信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0年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局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县发改局政府信息目录,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公众。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方式。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