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790号;电话:0546-6441491;传真:0546-6442506)。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年通过制作信息公开专栏、工作简报、版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28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行政机关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进行了自查和整改,明确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

(二)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以《条例》为指导,扩展了公开的内容,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公开范围不够广、公开内容不够全、公开随意性比较大等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大对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范围的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主要内容包括: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未出现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等方面的费用,也没有因新增编制而发生的政府工作人员费用支出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时存在不及时现象和片面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三是,个别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局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更新维护。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二年四月一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