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rao.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饶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864室;邮编:257300;电话:0546-6441618;电子邮箱:grxmz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饶县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广饶县民政局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六)、(十二)、(十四)项要求,做到了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制定并发布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积极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反馈等工作。常态化公开县民政局部门文件、党组(扩大)会议、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有关信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定期公开县民政局重点任务、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等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依托民政政策汇编册、政策解读文件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强化政策文件信息和解读材料信息公开的技术互通衔接,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2022年,县民政局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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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申请公开。着力提高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答复行为,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制度规范,包括提出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时间、收费标准等。2022年,县民政局共收到公民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较2022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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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信息管理。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信息“三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和错别字情况。规范广饶县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工作制度,实现对政务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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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规范专栏设置,优化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持续优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3个专栏。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印发《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印发《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以内容建设为基础,突出政务新媒体的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2022年,通过“温暖乐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4条。
5.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格局。明确办公室为主管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2022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2022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1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备注:县民政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无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形式不够丰富、新颖,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方式仅依靠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其他新媒体方式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创新性研究;二是对于民政领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专栏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作为民政部门,承担着兜底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职责,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广大群众及时掌握民生政策、了解民生动向。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强化培训,拓宽途径。定期组织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更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同时,创新探索H5、图文、报刊等其他公开途径;二是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督导检查的力度,确保工作不走样,对照政务公开目录,逐条逐项梳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求整改工作见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县民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收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积极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和社会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专题栏目维护,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广饶县民政局负责主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协办建议1件,已协助主办单位办理完成。主办政协委员提案共7件,协办提案2件,其中涉及养老工作6件,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1件,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工作2件。根据《关于做好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及答复工作的通知》(广协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认真做好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目前已全部办理答复,委员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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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创新情况。严格落实上级下发的工作任务,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将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工作落实行动的各项要求进行明确和公开。在市民服务窗口放置宣传折页、办事指南、明白纸等纸质材料,并及时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专题页面将创业、培训、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等信息进行公示,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增添了新渠道、新体验。
5.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6.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7.我局本年度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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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音频解读】广饶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