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7438/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广饶县公安局联系(地址:乐安大街789号广饶县公安局西办公楼509办公室,邮政编码:257300,联系电话:0546—65639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各类信息,为群众了解公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1)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公开信息430条,同比上升9%,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应急预案等信息,全面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内容(部分规定信息未涉及本单位,无相关信息公开);回答和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民生警务平台、网上民声等各类问题8354件,办结率100%,同比上升68.7%;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账号发布图文、视频等信息2015条,浏览量1302.6万人次,同比上升68.6%。开展“向人民报告”、“警营开放日”、“童心连警心 警娃进警营”、“警企座谈会”等汇报活动20场次,取得良好效果。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缩短答复期限;对于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案件会商办理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办理质量和实效,同时聚焦“亲民化”,用心用情纾忧解困,通过多种方式回应群众诉求,提服务质量。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渤海华府小区金源物业保安人员姓名,年龄,保安证编号”,已按时答复,未收取费用,与2022年相比减少4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修改完善新一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印发《广饶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及时答复申请人。同时组织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明确各单位职能,提高人员技能水平,并对信息管理进行监督考核,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本年度共制发0件、失效废止0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广饶公安微信公众号、广饶交警微信公众号、广饶公安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我局的相关政策信息,确保公民能够有效了解全县公安工作。

(5)监督保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内,我局组织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3场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答复进行全流程综合培训。加强考核监督,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年初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重新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压实工作责任。开通8587110护航服务热线,主动向企业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内,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的举报投诉、复议诉讼、责任追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26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3213 | ||
行政强制 | 18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3.6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内容单调,整合利用程度不高。公众网上所公布的政务信息均存在内容单调、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2. 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安工作动态、重大案件侦破进展情况等实时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导致公众对政府机关的了解不足。
3. 互动性不强。未能充分利用网上咨询及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及时回复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及反馈发布相关办事结果,为社会提供申报登记、备案注册、行政审批、结果回复等,完成国家机关面向社会的部分工作,提供便民服务。
(二)改进情况
1. 加强信息整合和更新。加强对政务信息的整合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2. 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包括公开警务工作信息、重大案件侦破进展情况等实时信息,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公安部门的工作情况。
3. 加强互动性。积极利用网上咨询及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及时回复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及反馈发布相关办事结果,提供便民服务。同时,加强与媒体的互动,及时发布新闻稿件和公告,提高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4.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共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费。
2.(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3)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包括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4) 规范信息公开: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5)强化政策解读:针对重要政策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及时组织专家学者、业务骨干等进行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领会政策精神。
(6) 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3.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5件(主办),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治安、交通管理等方面,代表委员全部予以采纳。根据县人大、县政协办理工作制度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开展专题研讨,研究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理机制,由指挥中心协调推进,认真贯彻,确保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回声、事事能落实”。



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深入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县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向人民汇报工作”“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等系列警民互动活动。7月5日,大王分局开展以“藏蓝守护、平安同行”为主题的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大王镇华星集团公司团委青年领导和职工20余人走进大王分局刘集警务室,近距离感受社区警务警营文化,以点带面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11月1日,花官派出所邀请辖区各界群众以开展警民恳谈会的方式,主动向群众汇报工作。11月16日,特警大队开展警民恳谈会暨警营开放日活动。12月2日上午,交管大队组织“警娃进警营”活动,以互动教学的方式,让警娃们零距离体验警营文化,感受交警爸妈工作的艰辛与不易,在活动中快乐学习成长。


5.年度报告统计采用数据起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0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无其他说明事项。
6.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局无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文件下载:
广饶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文件解读:【文字解读】《广饶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