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7438/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广饶县公安局联系(地址:乐安大街789号广饶县公安局西办公楼509办公室,邮政编码:257300,联系电话:0546—65639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饶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主动警务理念,始终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93条,同比上升3.4%,包括组织机构、规划计划、会议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建议提案办理、治安管理等各类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回答和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民生警务平台、网上民声等各类问题4950件,办结率100%;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账号先后发布图文、视频信息1195条次,浏览量396.7万人次,召开“警营开放日”“向人民报告”等专题活动61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县政府网站“机构职能”栏目中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同比增长500%,所有答复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送达至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主动公开目录,制定出台《广饶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职务调整及时更新《广饶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3次,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主动公开我局有关政策信息,保证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我县公安工作、政策法规等信息。通过广饶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开服务,全年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微信政务信息300余条,积极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展示公安工作风采。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所队“一把手”为成员的广饶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指挥中心牵头,各单位各司其职、分头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广饶县公安局督察委员会督查范围,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专项督察通报》9期次,发现整改问题5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7823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9181 | ||
行政强制 | 52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一些重要的信息公开不足,如一些重要会议、重要政策、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较为薄弱、迟缓。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一些部门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布,导致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不够及时。
3.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虽然开设了互动渠道,但与公众的互动不够积极主动。
(二)改进情况
1.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对一些重要会议、重要政策、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2. 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机制,对申请公开信息进行闭环督办,及时回应群众需求。
3. 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完善互动渠道,及时回复公众的问题和意见,增强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共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均未收费。
2.根据《2022年广饶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广饶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出台《广饶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政务公开发布流程,明确各警种部门责任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和网站监测等工作职责。
3.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8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10件,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治安、交通管理、校园安全等方面,全部予以采纳。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开展专题研讨,研究制定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理机制,由指挥中心协调推进,认真贯彻,办结率和满意率继续保持100%,确保了建议办理“件件有回声、事事能落实”。


4.创新网上群众路线,加强群众与公安的联系与沟通,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为契机,组织举办“警营开放日”“向人民汇报”活动,邀请党员、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生“进警营”等一系列零距离体验活动,持续发好政府声音。


5.年度报告统计采用数据起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0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无其他说明事项。
6.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局无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文件下载:
广饶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文件解读:【音频解读】广饶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简明问答】广饶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图文解读】广饶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