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李鹊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结合2021年李鹊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李鹊镇政府联系(地址:李鹊镇李东村向东50米;邮编:257333;电话:0546-6286001;传真:0546-6286001;电子邮箱:grxlqz@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2021年,李鹊镇围绕全镇工作中心,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回应解读、平台建设,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向社会公开。一是重点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信息,如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运营、宅基地审核等,2021每年度未产生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等事项;二是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三是围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机关“五小”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总体完成情况等。四是及时公开相关政策解读3条,跟进式发布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202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64条。其中:更新组织机构信息4条,政策文件信息16条,会议公开信息12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信息36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14条,政务动态39条,其他工作信息为140条。2021年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接收网上民生10余条,通过热线办理系统接收民生热线1000余条,并已全部处理完结。

   

2. 依申请公开。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责任,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2021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动为0件。2021年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实现专人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信息“三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和错别字情况。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管理工作,从日常更新、内容审查审核等方面强化“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李鹊镇”政务网站、“魅力李鹊”政务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开通“好品李鹊”官方抖音号,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通过“魅力李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7条,“好品李鹊”抖音号发布信息89条,开设直播46场。

 




5. 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我镇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二是加强日常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常态化发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参加市、县、镇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3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镇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其他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镇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我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 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镇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3. 2021年度,我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 工作创新情况。丰富公开方式,利用政务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抖音号等载体,适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6.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7. 我镇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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