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县审计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继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需求。
一、概述
在信息公开实践探索中,我局采取了“五个强化”,即强化依法公开、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流程规范、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评价五项措施,结合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阳光审计机关”等工作,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印发便民服务手册、明白纸等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分工、工作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及时地公开,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3年,本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时,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先后组织参加市审计局和全县电子政务全县电子政务培训班3人次,局机关组织相关培训1期,提高了网络维护以及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有力地保障了信息网络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类。为方便公众了解本局机构职能情况,根据本局“三定”方案,及时公开了县审计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职责;根据局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要求,及时进行了法人登记,并对相关信息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2、审计工作类。根据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取得成效及机关管理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3、其它类信息。为保障公众对本局依法行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方便查阅本局政府公开信息,按时发布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本局积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继续加强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专页的维护和建设,通过该专栏及时公布本局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内容。2013年,共公布各类信息139条,比上年增长76%。
2、党务、政务公开栏。为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设置了集中公开栏,并设立即时公开栏2块,根据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2013年,根据人员信息变动、领导班子调整等情况,对集中公开栏版面进行更换1次,即时信息更新14次,增强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3、党务政务公开服务手册。以审计相关知识、机关廉政防控流程、机关职责、机构职能及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本局制定印发了党务政务公开服务手册,进一步宣传普及审计知识,加强社会各界对审计职能的认识,争取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强化对审计工作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4、其它公开载体。2013年,本局继续加大审计动态类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向上级网站及报刊投递各类信息稿件,及时发布本局重大活动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大审计宣传效果。共在中国审计网、省审计厅网站、市政府网站、领导科学报等发表信息212篇,有力地宣传了我县审计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专人负责受理公众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努力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3年,未收到公众对本局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切实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本局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内所有上网信息严格落实撰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复核,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严谨,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公开信息均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工作制度》。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创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并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是,在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上还需要进行积极探索、改进和提高。2013年,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下附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附表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