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2024年以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文件为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42082/index.html?vc_xxgkarea=113705230045150368)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6441906,传真:0546-6441906,邮箱:grxhbj@dy.shandong.cn,邮编:257300,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915 室)。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4年,我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主动公开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信息168条,包含了机构概况和职能、领导信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等《条例》中与我局职责相关的信息,其中公开处罚信息14条、许可信息95条及办理过程信息10条。重点做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应急预案信息2条,更新维护生态环境信息134条。。

《条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行政事业收费、采购、重大项目建设、人员招聘等方面,我局无相关信息公开。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较2023年减少1件。畅通线上线下双渠道,规范申请处理流程,对登记、受理、审核、办理和答复环节进一步规范具体措施,同时强化报名审查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要求及时增补公开内容,水环境、大气环境相关内容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信息严格实行月公开制度,其余信息实行季度公开,并开展“回头看”,整改不符合规定的信息。二是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强化审核内容,对发布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和备案制,同时做好发布内容与解读内容相匹配,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本年度,我局未制作和发布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配合县政府网站管理单位,及时调整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设置,安排专人进行维护更新信息,实现了信息集成精准发布,方便了企业群众查看。本机关不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全部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发布。

(5)监督保障。2024年,我单位强化信息公开理论学习和自我监督,保障资金投入,依据《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实行专人专岗制度,参加市、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组织局内业务学习3次,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分局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评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发展。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公开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内容缺乏针对性,栏目更新时效性滞后。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不断提升解读内容质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动态更新栏目规范更新时间,同时对发布内容加强审核与完善,对业务性强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突出核心内容,提升信息针对性,对生态建设、环保督察等节点性栏目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 年,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4 年,我单位按照《条例》要求,根据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168条,对超期内容及时清理,高效运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布相关信息2条,对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等时效性强的业务工作及时公开相关进展,按季度定期更新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绿色低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相关内容,全面完成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2024 年,我单位共收到 0 条人大建议,1 条政协提案办理,其中政协提案主要内容为《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绿色发展的几点建议》(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11号提案),根据工作要求我单位及时完成相关办理答复并予以公开。2024年累计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共1 件,办结率100%,满意度 100%;

4.2024 年,我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政策解读走进乐安街道活动,组织橡胶轮胎、砖瓦炉窑等涉气重点监管企业现场对监督帮扶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同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喷码、国III柴油车有序淘汰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做同步解读,使企业对最新政策有直观了解;

5.2024 年,我单位无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事项;

6.2024 年,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7.2024 年,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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