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府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并通过多种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和宣传全县生态环境防治工作情况,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形式,积极落实县政府确定的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为了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现公布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广饶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6441906,传真:0546-6441906,邮编:257300,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915室)。

(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配备情况。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其他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有负责,有分工,有合作的“三有”工作机制,为有效推进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9年承办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2件。对主办提案全部完成面复,对协办提案依据职责积极向主办单位提出协办意见,并配合完成面复等工作。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公开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根据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形成了分管领导把关、保密人员审核、主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签字的保密审查程序,并设专人(保密人员)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并将此列入年终绩效考评,确保不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意外泄密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广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广政办笺〔2019〕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上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等)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数据信息12条。

(五)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2019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情况。


(六)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85条,其中通过局政务微博微信公开476条,政府网站公开188条。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回复网上民声6件。通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各类报道40篇。自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公开力度大,接近政府网站公开数量的两倍多。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注1)

0

1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注1)

0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注1)

0

298

行政强制

0(注1)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注1: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属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单位,未单独确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等权利事项,具体工作根据上级安排执行。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完善长效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梳理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信息的公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开栏、宣传横幅等载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方便社区和农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评议,加强沟通联络,在做好日常工作信息发布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政策宣讲和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应对工作,为社会公众解疑释惑。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最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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