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广饶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为了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东营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县综合执法局牵头修订了《广饶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已征求广饶街道办事处、乐安街道办事处、李鹊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其他单位及公众相关意见。
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