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3004515175Y/2025-02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发展改革局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9-22

【文字解读】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2025-09-22 县发展改革局

2025922日,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的通知》(广发改字〔2025107号)就核心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服务逐渐成为居民关注的焦点,为规范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对《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的通知》(广发改发〔202236号)文件的评估,决定继续执行当前政策。

二、制定依据

(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将制定辖区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授权给市、县人民政府。

(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三、制定目的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全面提升我县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多层)不带电梯

(高层)带电梯

等级

标准

0.35

0.5

0.7

1

1.3

0.8

0.9

1.1

1.4

1.8

计算方法:标准价格×建筑面积=月收费金额

示例1:小丽居住的楼房为(多层)不带电梯,建筑面积128平方米。那么,小丽每月的物业服务费是多少?

若小丽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一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0.35×128=44.8)。

若小丽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二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0.5×128=64)。

若小丽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三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0.7×128=89.6)。

若小丽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四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1×128=128)。

若小丽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五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1.3×128=166.4)。

示例2:小明居住的楼房为(高层)带电梯,建筑面积128平方米。那么,小明每月的物业服务费是多少?

若小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一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0.8×128=102.4)。

若小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二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0.9×128=115.2)。

若小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三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1.1×128=140.8)。

若小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四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1.4×128=179.2)。

若小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星级,则每月应缴物业服务费:1.8×128=230.4)。

(二)普通住宅停车位服务费

室外停车位:10/车位/月,每年120/车位;

室内停车位:30/车位/月,每年360/车位。

(三)普通住宅停车位租赁费

室外停车位:100/车位/月,每年1200/车位;

室内停车位:180/车位/月,每年2160/车位。

上述三项服务费为指导标准,物业公司可根据其服务等级上下浮动10%

五、注意事项

(一)对新建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在开展收费前,建设单位应在相应星级服务等级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招标确定物业服务企业。

(二)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如果达不到相应星级服务标准,其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三)电梯日常运行、保养、检测等费用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电梯起始层住户可按0.10/平方米/月的标准减收物业服务费

(四)目前我县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按照《东营市中心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东建字〔20208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通知里要求的指导标准,一律不得再加收或分摊其它费用。

咨询单位: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0546—6445152

咨询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356


    政策原文: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广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的通知(广发改字〔2025〕107号)(GRDR-2025-0030003)

             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的通知(广发改发〔2022〕36号)(GRDR—2022—0030004)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