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2300451552XT/2025-01881 | 发文字号: | 广政发〔2025〕2号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主题: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广政发〔2025〕2号)
| 发布日期: 2025- 07- 15 | 浏览次数: | 来源: 广饶县政府 |
| 2025- 07- 15 | 来源: 广饶县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后按程序办理。
四、各镇街、开发区要参照《目录》,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报县司法局备案。县司法局要加强工作指导服务,促进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