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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52300451552XT/2025-01881 发文字号: 广政发〔2025〕2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 主题: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7-15
规范性文件编号: 失效日期:

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广政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 07- 15 浏览次数: 来源: 广饶县政府
2025- 07- 15 来源: 广饶县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后按程序办理。

四、各镇街、开发区要参照《目录》,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报县司法局备案。县司法局要加强工作指导服务,促进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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