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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52300451552XT/2025-00890 发文字号: 广政办字〔2025〕4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 城建、环保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3-21
规范性文件编号: 失效日期: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广饶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广政办字〔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 03- 21 浏览次数: 来源: 广饶县政府
2025- 03- 21 来源: 广饶县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全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高效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制定广饶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结构。2025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6.46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53.58公顷、住宅用地14.1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82公顷、特殊用地0.73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及结构。2025年度全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4.19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4.19公顷(全部为商品住宅用地)。

三、空间布局

2025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涵盖8个镇街,其中广饶街道32.71公顷、乐安街道39.42公顷、大王镇78.22公顷、稻庄镇14.06公顷、李鹊镇17.48公顷、大码头镇3.33公顷、花官镇0.05公顷、陈官镇1.19公顷。供应计划中,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市建成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达到均衡合理布局要求。

四、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把握供应布局和时序,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等方式,全力保障年度重点工程项目、重要基础设施、政策性住房、园区发展等方面的用地需求。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按照程序和规范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对计划执行情况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因特殊原因影响计划安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调整,确保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1.广饶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广饶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饶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广饶县

计划供应总量

186.46

供应计划年度

2025

商服用地

0

工矿仓储用地

153.58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12.14

交通运输用地

5.82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

特殊用地

0.73

住宅用地

供应总量

14.19

其中存量

11.54

其中增量

2.65



附件2


广饶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

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

住宅用地

小计

14.19

14.19

0

14.19

0

0

0

0


注:1.本样式表格,是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

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

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

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

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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