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3004515095B/2025-030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2-28

广饶县公安局2025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2025-02-28 县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广饶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聚焦公安主责主业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优化公开平台载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广饶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为平安广饶、法治广饶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警种、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情指中心(指挥中心),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形成“党委领导、警种主责、分级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主动公开,提升公开覆盖面和精准度

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对照上级要求和公安工作实际,更新完善《广饶县公安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策文件、执法信息、财政信息等核心公开事项,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岗位,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业务领域,及时公开办事指南、便民措施、收费标准等信息,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

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县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依法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复文。

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 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创新解读形式,充分运用图片、视频、访谈等方式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加强政务舆情监测、研判与回应,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早发现、快处置、准回应。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优化办理流程。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登记—研判—交办—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责任。推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结。

提升办理质量。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针对疑难申请加强会商会办,确保答复准确合规。

推动转化运用。 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根据公众申请高频信息,适时调整主动公开内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筑牢安全底线

完善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更新—清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失效、过期信息,及时清理错敏词及失效链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有效。-21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 全面推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须经业务科室初审、法制部门复核、分管领导终审。严守“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杜绝失密泄密及表述错误等问题。

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注明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线上平台。 依托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做好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确保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动态第一时间精准推送。

强化线下阵地。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各派出所办事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自助查询机、宣传手册,安排专人负责咨询引导,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线下信息公开服务。

开展特色公开活动。 定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公安警营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展示、互动体验等方式,向群众展示公安工作,增进警民互动互信。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开能力

强化全员培训。 将政务公开纳入全警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范,增强全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健全保障机制。 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定期调度、及时会商”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纳入考核体系。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警种、各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接受社会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常态化开展社会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及时改进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 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政务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强化协同联动。 情指中心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各警种、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及时,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能监督。

严守保密纪律。 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依法公开、安全公开、规范公开,确保不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失泄密事件和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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