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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52300451552XT/2025-02841 发文字号: 广政字〔2025〕20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 主题: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2-31
规范性文件编号: 失效日期:

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政字〔2023〕22号文件的决定(广政字〔2025〕20号)

发布日期: 2025- 12- 31 浏览次数: 来源: 广饶县政府
2025- 12- 31 来源: 广饶县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对《广饶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广政字〔2023〕22号)予以废止。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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