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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52300451552XT/2025-02671 发文字号: 广政发〔2025〕3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2-25
规范性文件编号: 失效日期:

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广政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 12- 25 浏览次数: 来源: 广饶县政府
2025- 12- 25 来源: 广饶县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7月15日,县政府公布了《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承办的《广饶县第三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调出目录。

二、将县气象局承办的《广饶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5—2040年)》调整为《广饶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计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5年12月。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12月22日调整)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12月22日调整)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计划完成时限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1

《广饶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

2025年12月

县气象局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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