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2300451552XT/2025-02671 | 发文字号: | 广政发〔2025〕3号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广政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 2025- 12- 25 | 浏览次数: | 来源: 广饶县政府 |
| 2025- 12- 25 | 来源: 广饶县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7月15日,县政府公布了《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承办的《广饶县第三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调出目录。
二、将县气象局承办的《广饶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5—2040年)》调整为《广饶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计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5年12月。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12月22日调整)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饶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12月22日调整)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计划完成时限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1 | 《广饶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 | 2025年12月 | 县气象局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