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连接政府部门和群众的重要桥梁,是保证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方法,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提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也在逐年增加,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利于推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监督政府正确行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制定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形成。
三、主要内容
本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部分。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2条,包括组织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信息、会议公开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规划计划信息、财政信息、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等。全年接收网上民声22件,民生热线反映问题共3024条,已全部办结。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上年度结转1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辖区征地补偿安置、化工园区扩区项目等方面,已答复3条。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各类发布平台内容监管;进一步优化栏目分类,完善功能设计;在民生保障和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自助查阅最新的政务、采购信息、涉企优惠政策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
工作创新情况: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28名群众代表到乐安街道民生保障和便民服务中心、广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地观摩,了解街道“一次办好”、“帮办代办”等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推动政务公开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当前存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财政信息预决算公开形式不够规范的问题。对此,积极采取措施做出了改进,一是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二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