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文件、管理制度及舆情回应等工作及时公开,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总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督办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之间权责分工,实时跟踪公开情况,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做到科室内部分工明确,部门之间权责清晰、高效协同。
二、公开内容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网站、微信等多渠道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2.推进监管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检查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4.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社保、就业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制度。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事业单位考试等及时做好公开。
6.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征求意见,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做出决策后及时公开。
7.推进政策执行。围绕政府工作,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决算单位构成、收支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预决算情况说明、相关名词解释等。
9.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和媒体发布,发挥好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可采取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1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各方的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11.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要通过主流向媒体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1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通知公告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
13.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14.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重点环节责任落实
(一)主动公开。根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相关责任科室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主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要、紧急事项当日)报电子政务推进中心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发布前应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进行保密审查。(政务公开专栏各板块信息发布职责见《县政务办门户网站有关栏目任务分解表》)
1.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行行政性规范文件政策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内容应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文件术语释义,以及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问题。要采取通俗易懂、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化、音像化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详情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
2.意见征集。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依法履行征求意见程序,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决策文件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舆情回应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办公室对内部的工作交流群等平台进行日常舆情监测,并组织研判、分类处理。涉事科室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一般性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由办公室负责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舆情收集和咨询回复,回应社会关切。(详情见《政务舆情工作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办公室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关处室进行办理,责任科室起草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答复申请人,并做好归档处理。对依申请公开形式或途径提出的信访、咨询、要求政策解释等不属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范畴的,经会商工作小组认定、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答复。
四、政务公开督查考核
办公室每月对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进行督查,对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其他新媒体渠道回复的政务咨询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所有督查统计情况每月29日前汇总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