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3004515028D/2023-023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管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5-26

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2023-05-28 县教育局

各镇街教育办,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室(中心),广饶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全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饶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526


 

全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根据县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举措,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校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交通、燃气、消防、特种设备及体育场馆、醇基燃料等领域,督促推动学校和属地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健全完善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深入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学校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方责任一体落实,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各类事故险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主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特殊作业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奖惩机制。

2.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教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单位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实时掌握本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督促分管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奖励制度,推动全员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严格施工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提升全体员工隐患排查相关技能水平。同时,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5.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自查,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建立本单位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机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制定专项防控方案,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类风险在控可控。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教育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要做好应急演练情况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7.组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本单位安防、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更新,充分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努力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

(二)重点安全工作。

依靠属地政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沟通,各司其职、分工协同,加强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安全机制建设。安全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修订完善情况;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工作会议召开情况。

2.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使用情况;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

3.食堂安全。食堂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管理情况;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情况;食堂卫生、食品留样情况;燃气报警器配备使用情况;燃气、燃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情况。

4.交通及校车安全。校车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使用情况;学生上放学交接情况;校车标牌更换情况;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安全培训、体检和心理健康筛查情况;一车一档户籍化管理情况。

5.“三防”建设及校园周边治理。专职保安配备情况;安防设施设备配备维护使用情况;一键紧急报警配备及与公安联网情况;视频监控全覆盖情况和重点部位监控是否满足 90 天要求;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

6.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教育课程落实情况;“1530”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溺水等专题安全教育情况;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家长、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台账建立情况。

8.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情况;各类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情况;集体外出活动的报备情况;各类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应急值班情况。

9.防汛防台风工作。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防汛防台风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校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队伍准备情况;师生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10.防溺水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

11.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省、市、县各项安全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

1.5月31日前,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作出全面动员部署。

2.5月31日前,各单位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备案,并由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6月1日—8月31日)

1.各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2.县教育局组织专业力量,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县级层面督查,培养安全管理人才,帮助基层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3.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导检查(9月1日—11月30日)

1.持续做好校园安全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制度落实

2.做好安全档案资料调阅总结,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秋季开学起底式检查,消“总量”、控“增量”,强化安全隐患整改。

3.县教育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镇街层面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跟踪整改落实,确保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实效。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在市县安委会巡查督导基础上,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核查专项行动成效,对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及时督促提醒,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

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情报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

 

附件:全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任务分工


附件

全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任务分工

 

1.中小学、幼儿园和校车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牵头负责。

2.体育场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体育中心牵头负责。

3.在册培训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职业与成人教育室牵头负责。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醇基燃料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教育装备室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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