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300451552XT/2021-097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广饶县政府 组配分类: 议题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11-29

【议题解读】广饶县文联对广饶县第八届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奖励情况汇报的解读(县政府18—98次常务会议议题)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广饶县政府
2021-11-29 广饶县政府

根据中共广饶县委办公室、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办字[2005]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第八届优秀文艺作品奖评选工作经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确定人选等环节,已确定优秀文艺作品获奖名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县文联于2021年4月召开了优秀文艺作品评审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广饶县第八届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工作。2021年4月6日由中共广饶县委宣传部、广饶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广饶县第八届优秀文艺作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优秀文艺作品。截止2021年5月30日,共收到申报材料61件。县文联严格依照《广饶县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奖励办法》进行了资格审查,有58件符合评选条件。

2021年8月7日,县文联邀请何冠麟、刘国光、赵静、崔雯等7名专业评审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在乐安大厦五楼西会议室进行评审工作。本次参评作品共分文学作品、书法、美术、摄影、戏曲、音乐舞蹈剧、民间民俗7大类,根据参评作品的获奖层次(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学作品著作优于文章(散文、诗词)以及社会的反响程度,参照历界评选的标准,进行严格遴选评定。评审过程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第八届优秀文艺作品奖评共评选出2019—202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42件,其中,一等奖8件,二等奖18件,三等奖16件。并于2021年8月9日—15日向社会公示,未收到异议。

根据《广饶县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优秀作品奖金按照一等奖每名奖励2500元、二等奖每名奖励1500元、三等奖每名奖励1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共计发放评选奖励63000元。2021年11月27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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